元界财讯2025年11月28日 13:05消息,小米汽车首例定金案败诉,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涉及小米汽车“未交车即催收尾款”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相关公司《购买协议》中“未验车即需在7日内支付尾款,否则没收定金”的格式条款无效。法院判决海口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向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双倍返还购车定金共计1万元,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贝隆律师事务所诉讼律师马向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小米汽车定金案的判决,不仅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先订后产”模式中的交易规则提出了明确规范。无论销售模式如何创新,都不能突破公平交易的底线,企业必须将宣传承诺转化为实际履约行为,在格式条款设计、交易流程规范等方面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重视,也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在新兴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监管不能缺位。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应更加注重合规经营,避免因过度营销或信息不对称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只有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才能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小米汽车的预售定金纠纷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汽车行业在激烈竞争背景下预售模式问题的集中显现。当前行业存在两大核心问题:数据泡沫严重,部分车企将可退还的“小订”包装成真实订单进行宣传,导致行业数据失真;履约能力不均衡,受供应链波动和产能限制影响,许多车企难以兑现交付承诺,同时还存在配置减少、续航虚标等实际车辆与宣传不符的现象。
小米汽车宣传引争议
2024年7月19日,李女士在试驾后通过小米汽车App订购了一辆售价为31.89万元的霞光紫SU7Max,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该定金由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双方由此正式确立买卖合同关系。到了同年10月,因资金周转问题,李女士与小米海口公司工作人员协商,决定顺延提车时间。双方达成补充约定:订单有效期自支付定金之日起为360天,李女士可在有效期内随时申请排产,排产后交付周期重新计算;若超过有效期仍未排产,则视为李女士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来看,此类补充协议虽属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尤其是涉及大额商品如新能源汽车时,消费者对生产周期、交付安排等信息掌握有限,容易在后续沟通中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在制定此类条款时,应更加注重公平性与透明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纠纷。同时,消费者也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2024年12月4日,小米海口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通知李女士,要求其在7个自然日内支付31.39万元的购车尾款,否则将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李女士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尚未验车不应支付全款,但工作人员依据《小米汽车购买协议》中的格式条款进行回应,表示尾款支付不受暂缓排产的影响。2024年12月16日,小米海口公司以李女士未按时支付尾款为由,单方面取消了订单并没收了定金。2025年2月21日,该公司进一步告知李女士,涉案车辆已于2024年10月完成生产下线,但由于未支付尾款,订单已被取消。随后,李女士通过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但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后明确三大裁判依据:其一,涉案格式条款无效。小米海口公司依据“收到尾款支付通知后7日内付款,逾期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的条款,要求消费者在未验车、未交付的情况下支付全款,实质加重消费者付款义务,变相限制其质量核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其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2024年5月1日,小米汽车在《小米SU7答网友问(第三十四集)》中明确答复“支持验车后付尾款”,该官方宣传构成消费者订立合同的重要信赖基础,而小米海口公司的实际操作与宣传相悖,剥夺了消费者验车权利。其三,违反补充约定。双方已协商一致订单有效期360日,李女士可随时申请排产,小米海口公司在未收到排产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车辆生产并催收尾款,构成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车相关人员曾对外解释,提前催交尾款仅适用于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客户主动申请延迟排产,车辆即将下线时需缴纳2万元至3万元保证金至监管账户,若客户最终放弃购车,保证金可原路退回,但定金不予退还;二是评估客户存在较高不提车风险时,要求提前支付尾款或支付1万元至2万元首付。然而,从本案来看,李女士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她的顺延提车申请已获得同意,却仍被要求提前支付尾款。 从这一事件可以看出,企业在执行政策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尤其是在对“特殊情形”的界定上缺乏明确标准,容易引发消费者的误解与不满。企业应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增强透明度,避免因沟通不畅或标准不一而损害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
汽车行业预售模式存隐忧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小米汽车要求客户支付尾款的情况并非孤立事件。梳理公开投诉平台的信息显示,自2025年11月以来,关于小米汽车“付款义务与交付义务先后顺序”的投诉明显增多,涉及的车型包括SU7系列以及新款YU7 SUV。
记者查阅部分消费者提供的购车合同发现,关于尾款支付的条款存在表述不清的问题,仅提到“按门店通知支付尾款”,但未明确说明与车辆交付之间的先后顺序,这成为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天眼查信息显示,负责小米汽车销售的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底以来,已涉及超过10起买卖合同类法律纠纷,案件分布在上海、重庆、厦门、南京等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合同条款的不明确确实给消费者和企业之间带来了不小的隐患。在消费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大额交易时,合同的严谨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此次事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仍需加强规范,避免因措辞模糊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也提醒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应更加谨慎,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身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小米汽车“未交车先催全款”的做法与汽车消费领域普遍惯例不符,传统车企多采用“付定金+提车时结清尾款”的模式,流程为车辆到店、消费者验车、支付尾款,最后完成交付。这一惯例建立在长期市场实践基础上,能有效保障交易公平。
“小米汽车要求提前结清尾款,这一规定对消费者的资金安排和权益保护具有重要影响,属于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尾款。”马向表示。
除定金纠纷外,小米汽车近期还面临其他舆情压力。2025年5月,小米SU7 Ultra因可选配的4.2万元碳纤维挖孔机盖引发虚假宣传争议,有维权车主指出该配置的实际功能与小米创始人雷军此前宣称的“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存在差距,相关案件已于11月20日完成开庭质证。 从此次事件可以看出,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对技术细节的描述需更加严谨,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尤其是在涉及高价配件时,更应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一致,否则容易引发信任危机。此次诉讼虽已进入质证阶段,但其背后反映出的不仅是产品本身的问题,更是品牌在信息透明度和责任担当方面的考验。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汽车行业的激烈竞争中,预售模式暴露出一些潜在问题。首先,数据泡沫现象严重,一些车企将可以退款的“小订”数据当作真实订单进行宣传,造成行业数据失真。此外,受供应链波动和产能不足等因素影响,许多车企难以履行交付周期的承诺,出现了交付延迟、配置减少、续航里程虚标等问题,导致实际车辆与宣传内容存在差异。
“汽车销售应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公平原则,企业不能借格式条款将风险全部转移给消费者。”马向指出,预售模式的核心应是用户价值,而非单纯的营销手段。车企在追求规模扩张的同时,必须注重履约能力的提升,通过优化服务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认为,当前汽车行业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过度依赖预售模式,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种做法不仅可能损害品牌信誉,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因此,企业更应坚守公平交易原则,强化合同透明度,确保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拥有充分知情权和选择权。只有真正以用户为中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长期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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