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界财讯2025年10月31日 09:30消息,中央首次提出保持合理宏观税负水平,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
中国宏观税负的政策导向已从强调“稳定”转变为注重“保持合理水平”。这一调整反映出政府在平衡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更加审慎,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当前,经济复苏仍需政策支持,适度的税负水平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这一转变既体现了对经济形势的精准判断,也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
近期,《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全文正式对外发布,其中在安排财政工作时指出,“维持适当的宏观税负水平”。
这是一个全新的表述。自1994年中国推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宏观税负结束了此前的下降趋势,开始逐步回升。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稳定宏观税负”,此后宏观税负趋于平稳。为激发市场活力,2016年中央提出“降低宏观税负”,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实施,中国宏观税负明显下降。进入2021年后,中央层面再次强调“稳定宏观税负”,但此次更进一步,提出要“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宏观税负是指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它反映了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额,以及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在社会资源占有和支配方面的关系。宏观税负有不同的统计口径,其中小口径宏观税负指的是全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也是近年来官方多次公开提及的口径。 从当前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过高的税负可能抑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力,而过低则可能影响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财政可持续性。因此,如何在保障公共支出需求与激发市场活力之间取得平衡,是政策制定者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为何此时中央对宏观税负有新的部署?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当前税收收入占GDP比例的宏观税负已低于13%,与政府所承担的公共服务水平相比,明显偏少。全球各国的宏观税负差异较大,需结合各自国情进行分析,应综合考虑财政支出的需求。否则,可能会影响财政的可持续性以及政策的有效性。
经过此前多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其实中国各类口径的宏观税负均出现明显下降。以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为例,根据官方数据测算,2024年小口径宏观税负(税收占gdp比重)约为12.9%,而十年前的2015年这一数字约18%,十年间小口径宏观税负下降约5个百分点。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增速(0.7%)明显低于经济增速(5.2%),今年预计小口径宏观税负大概率进一步走低。
2021年,时任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公开指出,2020年中国宏观税负为15.2%,在世界经济体中处于最低水平,这一数据体现了政策对企业的支持和对民众的利好。从国际视角看,这一比例反映出中国在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努力,也为经济复苏提供了有力支撑。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告诉第一财经,从当前来看,我国各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都在下降,最狭义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降至1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降至16.8%,政府四本预算加总(扣除重复计算部分)占GDP的比重降至30%以内;同时在当前地方财政紧平衡背景下还需要增加地方财力,这将导致“两个比重下降”(即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格局时隔三十年重现,要予以高度关注。
在这一背景之下,中央的表述从“稳定宏观税负”转为“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究竟有何差异?
罗志恒分析,稳定宏观税负与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在内涵上基本一致,都是指宏观税负不宜过高或过低,短期内应防止出现快速下降的情况;但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更注重“合理”这一原则,强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而不仅仅是维持现状。如果宏观税负过低,影响到财政收入的获取能力、宏观调控的效率以及政府职能的正常履行,并进而推高政府债务,这样的水平就不算合理,有必要进行调整。例如,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前,就面临类似的形势。
宏观税负水平过高显然会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因此市场上有部分人士认为宏观税负越低越好,但这其实也是一个误解。
罗志恒认为,宏观税负并不是越低越好,越低意味着正常的公共服务越得不到提供,政府运转困难,进一步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转。西欧福利型社会需要较高的宏观税负支撑,高福利、高税负是一体的;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重,要保持一定的财政汲取能力,宏观税负下行要有度,否则要么导致债务攀升,要么导致公共服务不足,既要看到宏观税负下行对社会活力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潜在风险。
那么中国宏观税负保持“合理”水平,“合理”的数值究竟在哪个区间?
罗志恒认为,中国宏观税负的合理水平应是一个动态指标,而非一成不变的固定数值,它应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进行相应调整。宏观税负不宜过高,过高的税负会抑制市场活力,而我们需要通过激发市场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税负也不是越低越好,虽然短期内较低的税负可能让市场获得更大收益,但从长远来看,税负过低会影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最终也不利于市场的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宏观税负进行动态调整。
当前来看,在宏观税负持续走低的形势下,首先需要稳住现状,防止进一步下降,这是当务之急。随后,应在提升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减轻其负担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税收结构、激活存量资源和资产来拓展财政收入。未来,既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又要稳定甚至使宏观税负回归合理区间,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这将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罗志恒表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田彬彬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小口径)宏观税负应适当提升,以更好地保障公共服务等基本需求。他同时指出,若要将宏观税负维持在合理范围内,最可行的路径是清理和规范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国税费优惠措施种类繁多,其中一些政策违背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导致不同行业间税负不均,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此外,部分地方违规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造成了不利影响。
近年来,中国持续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例如,今年国家已取消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及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并对风电、核电、融资租赁、飞机维修、铂金及其制品、钻石、新型墙体材料、煤层气抽采等多个行业的增值税等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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