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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政策2026全面升级,创新引擎加速启动

创新驱动未来,两新政策引领2026新篇章

元界财讯2025年12月30日 18:32消息,2026年两新政策部署出炉,优化支持范围助力经济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明确2026年“两新”政策的支持领域、补贴标准及工作要求。2026年的“两新”政策在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是优化支持范围。在设备更新方面,总体延续2025年的支持范围,在民生领域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在安全领域新增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在消费基础设施领域新增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的设备更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进一步集中资源,重点提升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重点消费品“得补率”。继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继续推进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支持范围聚焦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六类商品;同时,将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扩展为数码与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支持范围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以及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二是优化补贴政策标准。在设备更新方面,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定额补贴调整为按电梯层数(站数)分档实施差异化补贴;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中,优先支持更换为电动货车。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汽车补贴保持原有上限不变,由定额补贴调整为按车价比例进行补贴;家电以旧换新改为对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给予补贴,补贴额度为产品售价的15%,单件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的补贴标准维持原有数码产品补贴标准不变。

   三是优化实施机制。在设备更新方面,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机制和审核流程,适当降低申报项目的投资额门槛,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改进资金分配方式,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坚决打击骗补、套补以及“先涨后补”等违法行为。同时,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对汽车报废与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以及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观点: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政府在推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方面的精准施策。通过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强化监管、统一补贴标准等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更清晰的预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单位,联合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进“两新”政策,强化统筹协调与跟踪督导。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各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督促地方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迅速推进政策落地,持续增强“两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7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协调配合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要注重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如下。

   一、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

   (一)继续支持工业、电子信息、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农业、粮油加工、安全生产、海关查验、住宅老旧电梯、节能降碳环保等领域的设备更新项目。同时,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设施、检验检测等领域的设备更新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满足民生需求和安全要求。此外,加大对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场所的设备更新支持力度。优化项目申报条件和审核流程,适当降低设备更新项目的投资门槛,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二)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更新为低排放货车,优先支持更新为电动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执行。

   (三)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继续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办运〔2025〕4号)执行。

   (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继续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执行。各地区可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优化调整可自主选择的12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全链条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申报、审核、下达、实施和资金支付使用等全链条管理。细化完善各领域项目支持条件和审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持续提高项目质量。综合不同行业设备平均折旧年限、技术更新周期等因素,分领域细化完善淘汰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技术指标等定量要求,将设备折旧和最低使用年限等作为申报项目的硬性条件。严格设备淘汰和报废处置,规范资产管理,避免资源浪费。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六)优化资金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各地区的常住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系统评估地方工作的实际成效,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地的资金分配额度。重点支持覆盖面更广、带动作用更强的产品类别,同时加大对绿色、低碳、智能产品的推广力度。

   (七)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个人消费者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乘用车进行报废,并购买已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排量为2.0升及以下的燃油乘用车的,可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车价12%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获得车价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八)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

   (九)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六类家电中符合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一次补贴,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

   (十)近日,国家出台政策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的更新换代。个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类电子产品时,若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获得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补一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此外,政策还提出对智能家居产品(包括适老化家居产品)的购新给予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 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更新换代智能设备,同时促进绿色低碳消费理念的普及。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补贴力度虽不算巨大,但能有效降低购买门槛,提升消费意愿。尤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这样的政策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不过,补贴范围和标准仍需进一步细化,确保政策真正惠及目标群体,避免资源浪费或执行偏差。

   (十一)完善实施制度。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本通知明确的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以及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在全国范围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要统一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完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管理、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补贴资格发放、资金审核兑付等全链条实施细则。建立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在落实预算安排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销售和垫资情况,向相应企业或支付平台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缓解企业垫资压力。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

   三、畅通回收循环利用网络

   (十二)完善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网络。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畅通废旧设备和消费品交售渠道。支持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建设全国性、功能性资源回收再利用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引导“互联网+回收”企业拓展品类,提升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能力。

   (十三)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和废旧设备再制造,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的创新发展,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促进资源合理流通。进一步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及评估鉴定等相关制度,增强行业规范性。同时,应着力提升废旧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再制造水平,确保再制造产品的质量特性以及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 观点:当前,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资源节约理念的深入人心,二手交易和再制造产业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行业发展仍面临标准不一、监管不足等问题。只有通过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才能真正实现二手商品的高效流通与废旧设备的可持续利用,为构建绿色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建设。加强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的科技攻关。推广使用再生材料。加强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提升废旧设备回收利用的规范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回收拆解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资源回收企业对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实施“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相关监管。

   四、发挥标准提升牵引作用

   (十五)加快健全标准体系,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及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严格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强家电、电子等消费品能效和水效标准的实施与应用。

   (十六)加强标准执行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及车辆安全环保检验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老旧汽车。同时,鼓励消费者在家电产品达到推荐使用年限后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加强对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违法行为。 我认为,强化标准执行和质量监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对环保和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相关法规的落实显得尤为关键。只有通过严格监管,才能有效遏制市场乱象,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应加强公众对标准和法规的认知,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作用,会同财政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实施“两新”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分领域实施细则,并组织地方落实好相关领域政策。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组织落实,压实各方责任,把握工作节奏,强化协调推进,持续提升“两新”政策效能。

   (十八)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具体落实通知中第(一)、(二)、(三)、(四)以及第(十四)条所列政策和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同时,中央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第(七)、(八)、(九)、(十)条相关政策措施。在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上,总体实行中央与地方按9:1的比例共担,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分别承担85%、90%、95%。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配套相应资金,省以下经费分担办法由省级财政确定。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不再追加。对于存在较大规模未兑付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地区,将通过适当方式加强督促或实施惩戒。截至2026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中央下达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额度,将被收回至中央。 从政策设计来看,这种资金分配机制体现了对不同区域发展差异的考量,也反映出中央在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方面的持续发力。通过央地共担的方式,既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又确保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但同时也需关注地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效率问题,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或滞留的情况。此外,对未兑付补贴的地区进行监督和约束,有助于提升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为后续类似政策的实施提供参考。

   (十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正合理控制节奏,按季度分批次向地方下拨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政策平稳推进。中央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执行通知中明确的补贴领域,同时给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地方配套资金如用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以及六类家电、四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的购新补贴,其标准和实施方式需与通知保持一致;若用于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的购新补贴,具体品类和标准则由地方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此外,地方还可在此框架内灵活设定补贴范围、标准及实施方式,鼓励优先支持能效、水效和环保性能更高的产品。各地区要尽快完成2025年相关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确保政策在跨年度衔接中平稳过渡。 观点:此次政策调整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灵活性的充分信任,也释放出推动绿色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的明确信号。通过合理分配资金、细化补贴标准,有助于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同时激发地方创新动力,推动形成可持续的消费增长机制。

   (二十)加强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设备更新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与线下实地检查,坚决防止资金分配滞后、使用缓慢或被挪用等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管控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做好设备更新项目的日常调度与现场评估,强化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的监管;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住资金使用的纪律底线,严禁虚列支出、虚报支出或以拨代支,防止资金闲置沉淀。各地应加强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依托中央和地方已建成的补贴数据平台,建立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公安、税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补贴资格、新能源汽车车型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商品发票信息、物流信息及财政资金支出信息等关键数据的比对与交叉验证。对于未达到上述要求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及时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一)各地应营造公平的参与环境,对线上与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骗补、套补、“先涨后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这一政策导向体现了政府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在鼓励消费和设备更新的同时,必须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制度漏洞谋取不当利益。只有建立在公平、透明基础上的政策实施,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各领域“两新”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并快速响应解决问题。各省级人民政府需对政策执行、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报送相关情况,并抄送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与财政部协商后,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这种动态跟踪机制有助于确保“两新”政策落地见效,避免资源浪费和执行偏差。同时,强化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有利于提升政策整体效能。不过,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平衡监督与灵活性,避免形式主义,仍需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二十三)凝聚社会共识。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两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充分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及官方平台的监督投诉功能,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通过省级政务平台或经省级政府授权并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定期收集并公布补贴使用情况、违规行为处理等信息,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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