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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力消费提振:个人贷款与行业贷款将享财政贴息红利

财政贴息重磅来袭:个人与行业贷款迎来真金白银利好

元界财讯2025年11月07日 21:52消息,财政部将对重点消费领域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提振消费。

   财政部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指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要压实预算执行责任,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与安全并重,推动财政政策和资金尽快落地见效。继续推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及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财政贴息,进一步释放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的潜力。同时,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工具,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同配合,扩大公共服务的投资范围,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经济发展。 从当前政策导向看,财政发力正逐步向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倾斜,体现了稳增长与促改革的双重目标。通过强化资金管理、激发消费活力、拓宽投资渠道,政策组合拳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自2025年以来,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我国经济展现出强大活力和韧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持续发力,着力稳定就业、企业、市场和预期,加强与其他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一是支持全面扩大国内需求。更加重视提振消费。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用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上半年以旧换新相关品类累计带动销售额1.6万亿元;注重民生改善与促进消费相结合,突出以就业带动收入增长,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统筹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效率。推进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是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稳步实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本级科技经费支出安排为3981.19亿元,较上年增长10%,资金重点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倾斜;同时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在乡村振兴方面,强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提升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区域协调发展上,加大对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助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及资源枯竭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格局。 **观点看法:** 当前政策方向体现出国家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均衡发展的高度重视,尤其是科技经费的大幅增加,释放出明确的创新导向信号。在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方面,政策也展现出系统性与长远性的考量,有助于构建更加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这些举措不仅有助于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下的挑战,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综合运用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稳就业、促就业力度。推动教育资源持续优化提升,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落实对优抚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四是切实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最大限度下沉财政资源,完善分级保障责任机制,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地方财政整体运行保持平稳。扎实推进一揽子化债政策措施,提前安排使用化债额度,综合施策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步伐加快。协同推进重大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手段,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

   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同时,要加快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的改革,扎实做好消费税、增值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在财政体制方面,要进一步优化结构,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重要体现。在这一背景下,应积极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探索更加高效、透明的财政管理模式。同时,要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安全、有效。 从长远看,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不仅关系到政府运行效率,也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只有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升级,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稳定,向好趋势持续显现,财政运行保持基本平稳。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财政资源,维持合理的支出力度,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财政收入持续恢复,税收收入逐步回升。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5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3%,降幅较第一季度缩小了0.8个百分点。

   一是税收收入逐步回升。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9.29万亿元,同比下降1.2%。从4月份起,月度税收收入连续3个月同比保持增长,其中,4月份增长1.9%,5月份增长0.6%,6月份增长1%。上半年,主要税种增长平稳,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2.8%、1.7%、8%;出口退税1.2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退1322亿元,有力支持外贸出口。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税收表现良好,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器材等装备制造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2.2%、9.2%、6.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13.8%,文化体育娱乐业税收收入增长8.6%。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增幅回落。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2.27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1个百分点,其中,5月份、6月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分别下降2.2%、3.7%。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4.8%,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收入增加带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增幅比一季度回落4.5个百分点;罚没收入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扩大2.9个百分点。

   多数地区继续保持收入增长态势。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同比增长1.6%,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增长1.3%、1.3%、2%和5.7%。在31个省份中,有27个实现了收入增长。 从数据来看,尽管整体增速不算太高,但多数地区仍能保持正增长,反映出经济运行的韧性。特别是东北地区收入增长达到5.7%,显示出区域发展正在逐步改善。不过,部分地区的增长幅度较低,也提示需要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支出强度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得到有效保障。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14.13万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为1.99万亿元,增幅达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14万亿元,增长2.6%。在保持整体支出规模稳定的基础上,财政资金进一步向重点领域倾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关键领域的有效保障。具体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9.2%,教育支出增长5.9%,卫生健康支出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5%。 从数据可以看出,尽管整体财政支出增速相对温和,但重点民生和战略领域仍保持较高投入力度,反映出政府在稳经济、惠民生方面的持续发力。尤其是科技和教育等长期性、基础性支出的稳步增长,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尽早到位、尽早见效。

   及时批复下达预算,确保资金尽早到位、发挥效果。3月底前,完成中央部门预算批复。上半年,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9.2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9.8%,下达进度较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

   二、促消费与扩投资协同推进,进一步激发了国内市场的活力。当前,政策层面持续发力,通过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以及扩大有效投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在这一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正积极落实相关举措,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的格局,助力经济稳步回升。

   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共同发力,推动消费与投资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内需的主引擎作用和稳定支撑作用。

   (一)多措并举提振消费。

   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规模较2024年翻了一番。在原有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四大领域基础上,今年新增支持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购新。截至上半年,已累计预拨两批次资金1620亿元,带动销售额突破1.6万亿元,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高于去年全年水平1.5个百分点。 从政策效果来看,此次以旧换新政策的扩围和加力,显示出政府在稳增长、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为。尤其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通过刺激消费来拉动内需,具有重要意义。新增数码产品支持,也反映出政策对新兴消费领域的关注,有助于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不过,如何确保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仍是后续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

   二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中扩大消费动力。要重点通过促进就业来增加居民收入,进一步提升消费能力。要充分运用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医疗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保障水平,缓解群众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信心。

   三是推动释放县域和农村消费潜力。2025年,中央财政共下达72.79亿元服务业发展资金。其中,安排44.79亿元支持河北、山西等27个省份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安排28亿元启动支持第二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20个试点城市,健全城乡流通网络,建设城市流通保供体系。上半年,县乡市场消费活力持续增强,县乡市场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8.9%。

   (二)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政府投资在推动经济稳增长中持续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引导作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自4月份启动发行,比2024年提前了一个月,截至上半年已发行5550亿元,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42.7%,较去年同期加快了17.7个百分点。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4万亿元已于4月全部下达地方,上半年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16万亿元,完成全年限额的49.1%,比去年同期快11个百分点。各地在积极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的同时,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上半年已下达460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63%,主要用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关键领域的项目建设。 从数据来看,今年政府投资节奏明显加快,体现出政策层面对于稳增长、促发展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在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效率上的提升,反映出地方政府在项目储备和资金使用方面的准备更为充分。同时,专项债投向的拓宽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随着下半年投资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预计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将更加明显。

   二是推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上半年,中央财政安排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2955.24亿元,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下达资金51.02亿元,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推动提升货物综合运输质量和服务效率;下达资金57.5亿元,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安排民航发展基金307.5亿元,用于支持民航机场建设、中小机场运营及支线航空补贴等。安排补助资金198.01亿元,支持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

   三是支持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遴选支持东莞、烟台、无锡等26个城市,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引导地方打造一批“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重大示范性项目,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上半年,带动全国工业投资增长10.3%、制造业投资增长7.5%、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6%。

   同时,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发行5000亿元特别国债,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注入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

   (三)全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旨在更有效地发挥关税在经济调控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之间的联动效应。同时,我国持续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依据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推动与相关国家共同落实降税措施。其中,中国-马尔代夫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降税,未来在完成最终降税后,双方接近96%的税目将实现零关税,这将有助于深化双边经贸合作。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我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针对美国加征关税的行为,坚决实施关税反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中美经贸会谈,推动达成关税大幅降低及暂停安排展期的共识,为两国乃至全球市场注入更多信心,展现出我国在复杂国际局势中保持战略定力和积极作为的态度。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通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创新与发展,拓展海外服务市场。深入推进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程,引导各地以重点外向型产业链为核心,实施一批示范性项目,推动外贸和外资高质量发展。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我国将实施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境外投资者在2025至2028年期间,以境内分配利润进行新增有效投资的部分,按投资额的10%予以抵免应纳税额。若相关协定税率低于10%,则按协定税率执行。未抵免的部分可向后结转。 这一政策释放出积极信号,表明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的坚定决心。通过税收优惠激励境外资本加大对华长期投入,有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政策期限设定为四年,既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明确预期。未来,随着政策落地见效,或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吸引力。

   三、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有助于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唯有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科技创新不仅是产业升级的动力源泉,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未来,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力,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统筹运用各种政策工具,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迈出稳健步伐。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5年中央本级基础研究预算安排较上年增长12.1%。加大对科研院所和科研人才稳定支持力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引导鼓励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二是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得到全力保障。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超前布局实施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保障已启动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需求,健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我国在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

   三是持续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积极支持国家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配合完成全国重点实验室的重组工作。继续稳定支持国家科研机构的基本运行、自主选题研究以及科研条件的改善。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科研任务。同时,支持相关国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的实施。 观点:当前,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核心动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壮大对于提升我国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基础性作用,也要注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此外,科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同样是关键环节,只有构建起完善的科技人才体系,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四是引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地方科技发展。持续优化相关政策,支持科研人员拥有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快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2025年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6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区域创新布局,促进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

   五是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有效运用。对相关中央部门和地方适宜采用合作创新的采购项目开展指导,用政府“下单”引导支持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创新产品实现“从0到1”的突破。

   (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一是加大支持“卡脖子”技术攻关力度。强化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的资金保障,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深入实施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奖励和补贴政策,对新增的1200多家“小巨人”企业予以奖励和扶持,带动更多创新型企业发展。选取35个城市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三是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要加强对产业类政府投资基金的指导,推动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同时,加快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向早期、小型、长期以及硬科技项目,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持续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看法观点:** 政府投资基金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精准布局,聚焦“早、小、长、硬”等关键领域,不仅能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当前,面对国际竞争加剧的形势,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已成为国家战略的核心任务,而政府基金的引导作用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

   (三)实施惠企助企政策,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一是聚焦重要领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等,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实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等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734亿元,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推动企业更新设备、应用新技术;实施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政策,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等“四技”服务免征增值税,以及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四是围绕引才用才,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重点区域,推出高端及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是聚焦融资发展,持续指导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力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发展。上半年,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支持2.2万户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约900亿元。

   四、坚持在推动发展过程中加强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加强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加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着力破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是切实加强就业资金的支持保障。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亿元,用于支持各地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进一步推动全国就业服务水平的提高。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69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 从当前情况看,就业资金的持续投入为稳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反映出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为。尤其是在经济复苏阶段,这些政策举措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市场信心。然而,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落地效果,确保各项补贴和扶持措施真正惠及企业和劳动者。

   二是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返还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扩岗补助的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政策措施。持续拓展创业担保贷款的覆盖面和规模,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80.31亿元,截至上半年,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达到2616亿元。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在稳岗方面的支撑作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截至2025年上半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再担保业务规模超过6万亿元,服务就业人数超过5000万人次,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

   三是强化重点人群就业支持。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途径,加大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就业帮扶机制。继续扩大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明确用三年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扩展工作。

   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与就业挂钩机制,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由“增量”向“提质”转变。统筹资金资源,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支持对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力度,培养更多技能人才。

   (二)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

   一是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坚持“一个高于、两个只增不减”的原则,不断强化财政对教育的支持。今年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2.15万亿元,同比增长5.9%。

   二是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下达资金225亿元,继续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制度等。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基础教育阶段公平与质量并重的持续关注。通过增加财政投入,不仅有助于缓解“入园难”问题,也为更多家庭减轻了教育负担。在当前社会结构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保障学前教育的可及性和普惠性,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提升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加快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94.32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巩固和优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到位;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由年生均6000元提高至7000元;同时继续支持地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此外,还安排了330亿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用于持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逐步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以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从当前政策走向看,国家在教育资源配置上持续向薄弱地区倾斜,体现出对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特殊教育经费的提升,有助于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教育差距;而对农村学校和城镇学位的投入,则是应对人口流动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这些措施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四是扩大普通高中教育的资源供给。下达用于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的补助资金130亿元,较上年增加10亿元,支持各地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扩充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向多样化方向发展。

   五是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各地研究建立以专业大类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12.57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提升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六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体系。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支持加强紧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支持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开展中央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试点。稳步扩大优质本科教育资源。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资金403.87亿元,引导地方加大高等教育投入,促进地方高校办学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七是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名额分配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以及拔尖创新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学术型研究生倾斜。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57亿元,支持各地落实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

   八是强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22亿元,支持地方深入实施“国培计划”,强化农村骨干教师培训。支持地方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着力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精准。

   一是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804.35亿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2024年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99元,支持各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居民健康管理。下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9.23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以及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工作。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15亿元,用于支持各地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同时下达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5.33亿元,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改善以及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

   三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上半年,中央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775.44亿元,用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增加30元,达到700元,支持各地保持基本医保参保率的稳定。同时,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6.51亿元,用于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类资助,并对其在医保报销后仍难以承担的自付费用给予救助,切实强化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

   (四)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基金稳定运行。按照全国统一的2%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全国最低标准上调20元。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上半年已下达补助资金1.1万亿元,有力保障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66.8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等工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6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做好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三是优抚对象待遇得到有力保障。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26.7亿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6亿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帮助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问题。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7亿元,支持15家优抚医院购置常用的医疗(康复)设备,更好满足残疾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医疗和供养需求。

   四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持续发展。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4.82亿元,用于支持各地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以及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更新和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同时,下达资金12亿元,用于支持相关地区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上门服务等。此外,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一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安排资金227.1亿元,持续加强基层文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戏曲进乡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农家书屋改革提升试点工作。全国约5万个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已累计向社会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性讲座、展览等基础性公共文化服务。

   二是加大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力度。安排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文艺创作资金共计29.33亿元,强化对文艺创作的引导与支持,推出更多能够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

   三是加强优秀文化人才的培养。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基层一线输送和培养文化工作者,进一步夯实基层文化队伍基础。同时,推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的支持力度,持续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文化人才队伍。 在当前文化发展进程中,基层文化人才的建设尤为重要。只有不断充实和提升一线文化工作者的能力与素质,才能真正实现文化服务的下沉与普及。通过系统性的人才培养机制,不仅能够激发地方文化的活力,也能为区域文化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四是加快建设体育强国。下达体育领域转移支付资金39.83亿元,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各地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和国家队训练条件等,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五是推进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持续加强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构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支持中央文化企业推动融合创新,加快文化数字化进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全力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工作,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展开。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0亿元,深入推动细颗粒物与臭氧的协同治理,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今年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8%,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267亿元,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通过竞争性评审支持美丽河湖的保护与建设。上半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9%,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4亿元,支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重点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等工作,强化土壤污染溯源与风险防控。上半年,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力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二是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有序推进。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下一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安排引导奖励资金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截至目前,已推动全国24个省份建立了30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江苏、福建、四川、云南等省实现了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自上而下贯通、多个层级共同发力的生态环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三是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开展。下达资金50.5亿元,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下达资金49.5亿元,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下达资金37.8亿元,支持沿海城市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下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100亿元,支持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奖补政策,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下达资金867亿元,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碳达峰碳中和稳步实施。继续强化对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重点领域保障。下达专项资金50亿元,引导相关企业规范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环保化拆解,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撬动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今年4月在英国伦敦发行首笔60亿元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英国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国际投资者等各方给予高度评价。

   五是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增强国内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保持我国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全球领先地位。支持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相关工作,不断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进程。

   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持续优化,已在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体育馆等9类政府工程在内的全国101个城市(市辖区)中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108种绿色建材产品。同时,积极发展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推动建材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在公务用车领域,明确要求各部门年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目前,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模已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量的85%以上,显示出绿色发展理念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深入实践。 从政策实施效果看,绿色采购不仅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对传统行业转型升级起到了显著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度设计和具体指标的设定,有效提升了绿色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加强,绿色采购将在更广泛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支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支持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明确从2025年至2028年,全国将支持200个“三高一低”县开展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同时,推进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强化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面对重大自然灾害,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工作,今年上半年已启动8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累计下达7.25亿元,有效支持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成功应对西藏定日地震、四川筠连山体滑坡、贵州毕节山体滑坡及台风“蝴蝶”等灾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外,为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累计下达资金24.38亿元,及时支持各地应对水旱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 从这些举措可以看出,国家在自然灾害应对和防灾体系建设上持续发力,体现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特别是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响应、资金及时到位,显示出制度的高效与执行力的增强。未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应对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仍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重点。

   五、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筑牢粮食安全的坚实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扎实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着力破解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城乡与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财政政策的精准发力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工程。与此同时,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注重质量提升,避免盲目扩张,确保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有助于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增强全国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这些举措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对发展全局的深刻把握,也为未来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现稳定安全供给。

   一是推动藏粮于地战略有效落实。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下达相关转移支付资金420.9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344.87亿元,进一步提升耕地建设和质量水平。同时,安排54亿元用于黑土地保护利用,稳步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此外,安排98.76亿元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助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从当前政策动向看,国家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持续发力,注重从源头上提升农业基础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黑土地保护等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耕地轮作休耕政策则体现了对生态平衡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高度重视,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这些投入和规划,反映出国家对农业稳产保供的坚定决心。

   二是持续推进“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支持种业发展,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推动重大品种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一体化项目。安排资金207.95亿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农机装备的应用,进一步满足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迫切需求,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目前,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75%,其中小麦综合机械化率超过97%。

   三是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安排1214.85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强化惠农补贴管理。支持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富农、强农作用,上半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1000亿元,同比增长5.4%,为8425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3.3万亿元。其中,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费规模超380亿元,为6087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129亿元。要求承保机构按照“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及时为受灾农户提供补偿,上半年农业保险累计为近1100万户次受灾农户支付赔款约500亿元。

   四是支撑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通过各项补贴政策,支持扩大甘蔗良种供应推广、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推动糖料、橡胶、畜牧渔业等稳定发展。落实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等行动,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今年夏粮生产再获丰收,产量2994.8亿斤,是历史第二高产年;夏油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为稳定全年粮油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在中央统筹下,推动粮食产销区之间建立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理顺区域间利益关系。同时,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并在40个县开展粮食流通提质增效试点,切实保障地方政府在抓粮工作中获得实际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当前政策导向来看,国家在粮食安全问题上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通过制度设计和资金支持,有效调动了地方积极性。这种以奖促建、以补促稳的思路,有助于形成稳定高效的粮食生产与流通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与拓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强化巩固衔接投入保障。过渡期内政策保持不变、力度不减,中央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重点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的支持,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关键区域倾斜。同时,持续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的监测与帮扶机制,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截至上半年,全国已累计帮助超过680万监测对象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达3283.3万人,超出年度目标任务。 从当前的政策执行效果来看,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覆盖面不断提升,反映出国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持续发力。特别是在防止返贫方面,通过动态监测和及时帮扶,有效提升了脱贫成果的稳定性。然而,如何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仍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是加大对革命老区的资金支持力度。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4亿元,用于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新增补助48个革命老区县开展乡村振兴建设,并推进上年度已启动项目的续建和巩固提升,推动革命老区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探索具有老区特色的全面乡村振兴模式。

   三是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保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着力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小额信贷政策等,引导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注重衔接资金管理跟踪问效。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地方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扎实开展2024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定期调度资金支付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会同行业部门及时提醒督促重点省份,推动衔接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三)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是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各地在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下,乡村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村民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这一系列积极变化,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还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人才支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迈上新台阶。

   一是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上半年,共支持新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98个农业产业强镇。

   二是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分别安排36亿元、27.73亿元,用于支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安排164.82亿元,继续稳定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激发牧民参与禁牧和限牧的积极性,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这些举措体现了对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水利发展资金471.3亿元,用于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其中,安排水旱灾害防御资金220.9亿元,用于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山洪沟治理以及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进一步增强流域防灾减灾能力;安排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资金97.8亿元,支持各地建设小型水库和小型引调水工程,并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安排水资源保护与修复治理资金152.6亿元,用于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幸福河湖建设以及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任务。

   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央安排资金42.5亿元用于实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政策。截至上半年,全国农担体系新增担保金额达1509亿元,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3万户次,有效缓解了农业领域的融资难题和成本压力。同时,安排55.23亿元用于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及联农带农水平;安排82.04亿元用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满足小农户在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的机械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从政策导向来看,这些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通过金融支持、组织培育和服务提升,不仅增强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也进一步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这种系统性支持方式,有助于构建更加稳定、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中央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92.13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加快推动“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和“五好两宜”和美乡村两项试点,努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本。在这一过程中,应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基层治理能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此外,要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服务农村、发展乡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看法与观点:** 农村综合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资金的精准投放和政策的有效落实尤为关键。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进一步聚焦群众实际需求,避免形式主义。同时,村级组织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运转效率直接影响政策成效,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基层干部有动力、有能力推动乡村发展。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继续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推动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上半年,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20个重点城市入选第二批支持范围,并下达45亿元支持两批入选城市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上半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约2400亿元,用于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等项目,有效提升了城市的安全性和韧性。 从当前的政策导向来看,城市基础设施的持续投入不仅有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面对日益复杂的城市运行挑战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此次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安全和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三是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20亿元,重点考虑人口流动实际和各地情况,加大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促进重点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55.4亿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336.8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196亿元,区域发展均衡性不断增强。

   六、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地政府持续加强债务管理,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了对经济运行规律的深刻把握,也展现了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前瞻性。

   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进一步优化地方专项债券的管理制度。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化解债务风险,通过发展来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实现债务管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经济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这一举措体现了政策制定者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考量,有助于提升财政可持续性,增强市场信心。

   (一)隐性债务置换政策落地见效。

   指导督促地方科学分类、精准置换,强化置换债券的发行与资金全流程监管,防止政策执行出现偏差。安排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截至上半年,各地已发行相关置换债券1.8万亿元,完成2025年额度的90%,置换后债务平均利息成本下降了2.5个百分点以上。“一石多鸟”的效果正逐步显现,不仅提升了地方债务的透明度,有助于加强债务的统一管理,还显著缓解了地方的还本付息压力,为地方腾出更多资金和政策空间,推动地方债务链条的优化,促进微观经济循环的畅通。 同时,加快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有效改善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增强了其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意愿和能力。 从当前进展看,政策执行总体平稳有序,成效初显。但需注意的是,地方债务问题复杂,后续仍需持续关注风险防控与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发展动能。

   (二)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更加完善。

   指导地方不断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的积极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推动地方实行债券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和还本付息资金管理等工作。

   (三)新增隐性债务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预算约束,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机制,综合运用审计、审核、核查、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完善新增隐性债务发现和线索收集,对新增隐性债务和不实化债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加大问责结果公开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七、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财政治理效能得到充分提升

   注重将加快推进改革与推动财政科学管理相结合,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强化财会监督措施,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性、精细度、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 我认为,当前财政管理的优化不仅是制度层面的完善,更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科学管理和法治化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试点工作的推进也为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助于形成更加高效、可持续的财政运行机制。

   (一)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财政体系。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加强财政资源的统筹配置,深化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持续推动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快财政标准的制定与应用。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促进政府采购合作与创新项目的落地实施。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功能,加快政府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以及内控管理等模块的建设进程。

   税收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在综合考量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征管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部分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至地方的改革进程。同时,继续稳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此外,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建立消费税法律体系,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并加快制定增值税法的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以提升税收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我认为,这些改革举措体现了政府在优化税制结构、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性方面的决心。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有助于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同时也能够提升地方政府的税收调节能力。而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则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与此同时,税收立法工作的推进,也为构建现代税收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进一步健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推动区域间财力配置更加均衡。落实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地方发展产业、培育稳定税源。持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明确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收入划分,规范财政管理。

   (二)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设与财会监督检查,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财经环境,维护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健全统一的会计制度不仅是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财政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举措。通过强化监督检查,能够有效遏制财务造假、违规操作等现象,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的基础。构建平稳有序的财经秩序,不仅关系到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也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信心和经济发展的质量。

   一是加快推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完善与有效实施。深入推动新修订的《会计法》宣传和落实工作。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建设,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开展矿业权出让的会计核算、公共数据资源治理中的成本归集与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配合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研究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方面,着力降低中小保险公司执行准则的成本,组织开展分行业核算手册的研究,强化实务指导。同时推进会计数据标准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深化小微企业增信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充分发挥会计数据在融资增信中的作用。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作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治理工作与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业执业环境。加大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力度,对28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637名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通报27起典型案例,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纠偏整改操作指南(试行)》,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模块和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功能,持续优化预警规则。坚持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督和过程管控,及时纠错纠偏,强化预算执行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基础保障。

   (三)加强财政的科学管理,持续提升系统的规范化、细致化、标准化和法治化程度。

   一是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自2025年起,在12个试点省份开展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和财政管理工作需求,设定加强财政资源与预算统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等11项重点任务,力争用两年时间在财政管理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工作中实现新进展、取得新突破。目前,各试点省份均已制定本地区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启动前,应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提升决策科学性。同时,强化绩效目标的设定与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有明确方向和衡量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问题。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构建包括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在内的多层次评价体系,推动评价结果有效应用,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观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通过事前评估、过程监控和事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有助于增强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透明度,也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更清晰的依据。这一机制的完善,不仅体现了财政管理的精细化趋势,也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强化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完善中央与地方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财政运行监测管理体系,动态监测地方财政运行,及时捕捉潜在风险,强化预警提示,推动地方早应对、早处置。

   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构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之间的调剂与共享。上半年,平台已汇集超过20万条资产调剂和需求信息,累计完成200余台(套)资产的调剂,节约预算资金4000多万元。切实做好预算管理和国有资本管理工作,推动国有资本向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同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专项制度,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

   五是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高质量完成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强化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建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监测机制,持续评估分析国有金融资本运行状况。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更好发挥保险资金的市场稳定器作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全面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评估和转让行为,探索建立产权管理专项评价机制,健全产权交易机构监督管理。压实股权董事履职责任,完善股权董事履职保障。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企业国资评估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

   六是稳步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持续完善政府财务报表体系。在确保规范有序的前提下,扎实开展2024年度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务报告编报与审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的整体质量和透明度。 从当前政策走向来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不断完善,体现了财政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方向迈进的决心。通过提升报告质量,有助于增强政府财政信息的公开性和可比性,为公众监督和政策决策提供更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一举措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八、财政政策展望

   2025年既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下一步,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更高质量谋划实施财政政策,更高效能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管理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压实预算执行责任链条,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金和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继续实施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和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激发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潜力。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将更多公共服务纳入投资支持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二)全力支持就业和外贸稳定。加大稳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岗位供给,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岗位,推动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和创业,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支持企业稳定订单、拓展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保障正常运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双边财经合作机制,推动签署更多自由贸易协定,持续深化国际经贸合作。

   (三)加快培育和壮大发展新动能,是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要强化产业创新的科技供给,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的分配与管理机制,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配置,提升科技投入的整体效能。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助力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应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平等机会,营造更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观点看法:** 当前,科技创新已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而政策支持与资源配置的优化则是保障这一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通过数字化转型和“专精特新”路径,不仅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也为整个产业链注入更多活力。与此同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协同发展。这些举措不仅体现了政策导向的清晰性,也彰显了政府在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面的决心与行动力。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举措。要持续强化对“一老一小”的服务保障,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切实落实育儿补贴制度。同时,要加强重大民生政策的跨部门统筹协调,不断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兜底帮扶,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和可及。 在当前社会转型与人口结构变化的背景下,民生政策的优化不仅是政府职责所在,更是提升人民幸福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从“一老一小”到教育、医疗、社保,每一项政策的落地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唯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实现民生改善的可持续性与实效性。

   (五)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工作。继续推进一揽子化债政策,在稳妥实施隐性债务置换的同时,对任何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坚决打击、严肃追责。强化对财政运行的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优化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三保”底线切实筑牢,保障基层财政平稳有序运行。充分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协助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土地收储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作。 **观点看法:** 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任务。在推动隐性债务化解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系统性、渐进性,也要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风险累积。同时,财政体系的稳定是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特别是在基层财政面临较大压力的背景下,强化“三保”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而通过政策工具推动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有助于增强经济韧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六)持续提升财政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强化财政科学管理,深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措施,力争在财政资源与预算统筹、零基预算、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消费税改革以及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财会监督,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落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增强预算约束力和财税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同时,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更多投向发展关键领域和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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