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办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构建金融强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专访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专门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重要部署,凸显了金融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从当前形势看,金融不仅是经济运行的血脉,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金融强国建设,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也将为经济社会稳定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在此过程中,需注重防范系统性风险,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真正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如何认识这一部署的重要意义?加快构建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关键举措?新华社记者采访了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大意义
问:全会就“十五五”期间加快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进行了战略安排,如何理解其深远意义?
答:“十四五”以来特别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金融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金融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3年10月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宏伟目标,随后在2024年1月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对金融强国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我国金融事业发展擘画的壮阔蓝图,对于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的金融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从当前的发展态势看,金融强国不仅是经济实力的体现,更是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中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构建更加稳健、高效、开放的金融体系。这一目标的提出,既是对过去金融改革成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明确指引。金融强国的建设,需要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人民福祉。
加快建成金融强国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现代化强国必然是金融强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离不开强大金融体系的关键支撑。同时,金融强国建设又不是孤立的,必须始终扎根和服务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实现这一宏伟目标。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顺利实现“十五五”各项重点战略任务,金融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例如,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在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出台更多扎实有效的金融支持措施等。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期间我国金融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仍将复杂严峻。要在新征程上不断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必须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增强金融整体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深刻把握加快建设
金融强国的理论内涵、实践要求
问: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哪些原则?其背后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有哪些?
答: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六个坚持”的重要原则,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必须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过程中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最本质的特征。“十四五”期间,金融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显著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十五五”时期,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建设金融强国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事业,其具备显著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要深入理解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特征、发展路径、关键任务以及内在支撑。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强国的建设不仅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这一进程需要在制度设计、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切实可行、富有成效。同时,金融强国的实现离不开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国际先进模式的借鉴,唯有立足国情、勇于探索,才能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着力加强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的建设。金融强国的根基在于强大的经济实力,包括领先的经济、科技和综合国力。同时,还需具备一系列关键金融要素,如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应进一步强化这六大核心要素,推动我国金融体系从大向强迈进,实现质的飞跃。 我认为,金融强国不仅是规模的扩张,更是质量与影响力的提升。在当前全球金融格局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只有夯实这些核心要素,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需要注重制度创新与人才培养,为金融强国提供持续动力。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而开辟的来之不易的金融发展道路,集中体现为“八个坚持”,是建设金融强国的“路”和“桥”。要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使这条路越走越宽广。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体系。这包括建立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机制,构建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金融机构体系,健全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发展丰富多样、专业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以及实现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同时注重各体系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培育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厚重金融文化持续滋养行业发展,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
扎实推进
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问:“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
答:规划建议提出,要加快推动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新的战略部署。金融系统应按照全会的安排,稳步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强化监管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持续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全面覆盖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确保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畅通,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利率的形成、调控与传导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同时,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金融治理改革,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我认为,当前中央银行制度的不断完善,体现了我国在金融治理体系上的主动作为和战略定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和宏观审慎管理的有效性,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保障。人民币国际化不仅是金融开放的必然要求,也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在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更积极作用,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
二是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大对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质量,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构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成长需求,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加强上市公司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监管,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
四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健全治理结构,实现差异化发展,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形成协同优势、发挥各自特长。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五是加快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增强上海在金融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支持上海稳步推进金融领域制度性开放,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治保障,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的作用。支持香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其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
六是全面提升金融监管水平。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强化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强中央与地方监管的协同配合,切实提升监管的前瞻性、连续性、协调性和有效性。健全具有强制约束力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加强金融稳定基金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行为。强化监管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七是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动金融法的立法进程,充分发挥其在金融领域的导向和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其他主要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废止和解释工作。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安全。 看法观点:金融法治建设是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程。通过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不仅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也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强化执法力度,表明了相关部门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对于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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