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界财讯2025年10月05日 16:38消息,取消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系误读,官方未发布相关消息。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相关政策包括缩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以及简化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结汇支付流程。《通知》发布后,部分网友对政策内容产生误解,误认为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甚至误传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的限制措施已被取消。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表示,此次针对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结汇支付的便利化调整,仅是对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流程进行优化,并未对现有的境外个人在境内购房政策作出修改。境外个人若想享受相关政策便利,必须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当地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
“近年来,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出现变化,与之相关的宏观调控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背景下,相应的外汇管理措施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此,此次发布的《通知》对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的负面清单进行了缩减,取消了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类房产的限制。李斌表示。
与此同时,《通知》还优化了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政策,这将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士在境内购房提供付款便利。李斌介绍,此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为解决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国家外汇管理局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尚未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前,可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待后续补交备案证明文件。该政策试点以来取得了积极反响和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与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此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 这一政策的扩展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持续努力。通过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不仅有助于增强境外人士在华置业的信心,也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和人才引进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政策的全国推广也反映出我国在金融开放与跨境资金管理方面更加灵活和务实的态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提示,“先结后补”政策重在“便利结汇支付”,并非放松购房门槛,也不改变购房资格、数量与房屋用途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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