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调整稀土出口政策,民用对日供应变化,外交部称此举合法合规、正当必要。
1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就中国对日稀土出口相关动向提出提问:据多方报道,包括明确用于民用领域的稀土产品在内,对日本的出口许可审查已被暂停;同时,部分中国国有企业已通知日方合作企业,将不再签署新的稀土供应合同。该记者进一步追问:商务部此前曾明确表示,针对日本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不会影响民事用途的出口”,当前出现的出口暂缓现象,是否正是受该项管制措施直接影响所致?
毛宁回应称:“具体的情况建议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门了解。我想说的是,中方依法依规采取有关措施,完全是正当、合理、合法。”这一表态虽未直接确认或否认相关操作细节,但清晰传递了政策立场的底层逻辑——即所有出口管理行为均以国内法规和国际义务为依据,而非临时性或针对性的贸易施压。
值得指出的是,稀土虽常被归类为“基础原材料”,但其在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精密电子及国防工业中的不可替代性,早已使其超越普通商品范畴,成为全球供应链安全的关键节点。中方此次对日出口审查节奏的调整,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与近年来强化关键矿产全链条监管、完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系统性政策紧密关联。所谓“民事用途不受影响”的承诺,其前提是用途可验证、流向可追溯、风险可管控——而当前审查机制的阶段性收紧,恰恰反映出监管正从“宽口径备案”向“精准化识别”升级。
需要理性看待的是,中日之间在稀土领域长期存在“上游供给—下游应用”的结构性互补关系。日本虽缺乏稀土资源,但在分离提纯、功能材料研发及高端应用端拥有显著优势。因此,任何单边限制若持续缺乏透明沟通与技术性协调,不仅可能扰动日企正常排产计划,也可能倒逼其加速推进替代供应链建设,长远看并不利于双方产业协同与技术互信。真正的产业韧性,不在于封锁或依赖,而在于规则清晰、预期稳定、合作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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