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已部署创建,涉及21个市、县。
北京3月26日电 近日,国家文物局召开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启动两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涵盖21个市、县,在整合政策资源、调动地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试点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批6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于2020年9月启动创建,2024年1月通过评估,正式进入常态化建设阶段。三年的创建过程,有效推动了相关地区文物事业的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改革创新经验。此后,北京海淀、辽宁大连旅顺口、上海杨浦、江苏苏州、四川广汉、陕西延安等6处示范区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并以示范区为引领,谋划创新举措,持续提升本地区文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从这些示范区的实践看,其成功不仅在于对文物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更在于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可复制性的文物保护与利用路径。这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模式,为全国文物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也体现了新时代文物保护理念的深化与落实。
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于2024年3月正式发布,涉及15个市、县。2025年以来,各地人民政府陆续印发实施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创建任务有序铺展,不断取得积极成效。
2025年底,国家文物局修订并发布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办法》,对示范区的申请创建、评估验收以及日常建设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该办法,国家文物局正式启动了第三批示范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各地积极响应,积极参与申报,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国家文物局预计将在今年内确定并公布第三批示范区的创建名单。
同时,国家文物局将持续推进首批6处示范区的成果巩固与拓展,加快第二批15处示范区的创建进程,深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特色化建设与基础工作并重,加强经验总结与推广、政策指导与支持,以示范区为关键载体,推动文物领域全行业形成积极改革、大胆创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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